点上面图片▲精彩内容,马上呈现 宣判现场 年5月22日上午,桃江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罗某羽、吴某青等15人涉嫌组织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 押解途中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罗某羽、吴某青等人为牟取非法利益,于年1月起,逐步将旗下经营的圣水华庭酒店四楼(公司内部称五楼)变成卖淫场所,招募、组织多名卖淫女在四楼从事有偿卖淫服务,通过向前来消费的客人引路并带卖淫女到房间供嫖客挑选等手段,发展卖淫服务,借此收取高额卖淫服务费。 根据罗某羽、吴某青等15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在犯罪中所起作用、对社会造成的恶劣影响,桃江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该犯罪集团首要分子被告人罗某羽、吴某青犯组织卖淫罪,依法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十一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八百万元;被告人刘某伟、刘某、何某然、陆某谦、刘某勇、左某右犯组织卖淫罪,分别判处相应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被告人曹某、尹某、盛某凌、瞿某飞、陈某、陆某德以协助组织卖淫罪,对被告人李某琏以隐瞒犯罪所得罪分别判处刑罚;同时,根据被告人曹某、尹某、陈某、陆某德、李某琏的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分别对其宣告缓刑。 该案是中央今年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桃江县人民法院宣判的首起涉黑涉恶类案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群众和被告人家属等六十余人旁听了案件宣判。 来源:桃江县人民法院 赞赏 长按白殿疯怎么医治北京中科医院是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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