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网君接到益阳网友的一则爆料,说了一件普通的经济案件。该案件由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并执行,但是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了意料之外的阻碍或者说是迟滞。 下面,就请益阳的网友们一起来看看事件的前因后果吧。 事件的起因 年,赫山区朱某某因民间借贷纠纷,通过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大通湖区黄某某。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此案件进行了判决,并执行。年12月7日,黄某某位于大通湖区宇星大厦附属楼一层的房地产(7套门面),由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湖南省公共资源拍卖中心有限公司益阳分公司进行变卖。 ▼ 年5月5日,赫山区市民张斌筹措资金购得7套门面中的4套;徐多建购得其中的两套。年6月,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作出了有效裁定,并在执行裁定书上明确两人拿到“执行裁定书”即可到相应的产权管理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然而,让张斌和徐多建万万没想到的是,自己用血汗钱购买的、通过正规司法途径得来的门面,竟然迟迟无法完成交割手续。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批文竟然如一纸空文,两人由此前的满心欢喜,变为现在的心力交瘁,踏上了为时两年还看不到一丝曙光的漫漫维权路。 问题出在哪儿 为了搞清楚事实,一网君拿到了张斌和徐多建投送给纪委的报告。二人希望通过这份报告,纪委及相关部门能秉持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捍卫其公民正当合法权益。 下面一起来看看,这份报告里面有些什么关键内容▼▼▼ 注意截屏中陈述的以下几点: 1、大通湖房产局以国家两证合一改革为由,通知要到年9月后才能办理相关物业过户手续。但是2年过去了,却没有完成办理手续。 2、二人找大通湖区相关部门领导反映情况,依然没有解决。 3、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协助通知书给大通湖区房管局和国土局,却没有效果。 4、因为执行不到位,又无法对两位公民退款,导致二人资金断链由此给两人造成的严重后果。 两位欲哭无泪者的疑惑 如果爆料人陈述是事实,数十次通知二人可以办理手续的时间又数十次的推迟延后,究竟是什么原因呢?为什么没有准确的时间划定,为什么不向当事人解释清楚其中的详细情况? 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具的执行裁定书是具备法律效应的国家公信力所在,为何大通湖区相关工作单位没有执行到位?如果真如当事人所言,大通湖区房管局说该楼盘开发商有许多违规操作,那么之前为什么会为开发商办理房产证和国土证?如果开发商真的存在违规操作,是不是大通湖房管局在之前的工作中存在某些疏漏,而由此产生的弥补方式造成的办理延期是否该跟当事人解释清楚呢? 一点寄语 上方截屏为两位当事人将提交信息给巡视组的报告。一个并不复杂的工作流程,居然需要当事人自己拼尽全力去维权。不由得使人感慨,我们的职能机构与相关部门的工作似乎还不够细致吧? 依法治国、依法理政是我们上层建筑的要求,同时是广大普通老百姓的呼声。维护、保障法律的严肃性,是老百姓的义务,也是职能部门自身应该遵守的行为准则。部门工作应有决心有耐心,为老百姓排忧解难。有困难,也须跟当事人说清楚讲明白,争取谅解。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是口号,而是行动指南。提倡和谐社会的构建,须全社会全机构勤勉务实、通力合作,更离不开严肃的法律保驾护航。当法院的判决迟迟无法执行到位时,如果没有合理的解释,会使老百姓产生权益无法得到效保障的联想。而政府工作的社会公信力,就在迟滞中一点一点的消耗流失,这绝非社会之福,更不是老百姓之福。 最后,希望这件事情得到快捷、有效的解决,尽快给两位当事人一个圆满合理的结果。 本文由“益阳一网”撰写发布 未经允许严禁转载 点击阅读原文,更多益阳精彩等你发现!一网君赞赏 人赞赏 长按白癜风治疗去哪家医院太原治白癜风最好的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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