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点击↑上方"天天益阳"订阅下期 南县公安铲除罂粟毒品原植物株 年5月15日,南县公安局破获一起非法种植罂粟案,抓获犯罪嫌疑人严某祥(男,55岁,南县明山头镇人),铲除罂粟毒品原植物株。 5月8日,南县公安局明山头派出所接匿名群众报警称:在明山头镇杨杆村四组有人种植了罂粟。经过多番寻找,终于在南县明山头镇杨杆村四组找到了种植毒品罂粟地,经清点,共有罂粟植物株。 经调查,种植者为该组村民严某祥,且严某祥已经离开了居住地,不知去向。经调查取证后,民警对该罂粟进行铲除并依法扣押。 5月9日南县公安局依法对严某祥进行上网追逃。5月14日18时许,办案民警获悉严某祥出现在明山头镇四千弓村的线索后,民警迅速行动,成功将犯罪嫌疑人严某祥抓获。 据其交代,去年听说罂粟可以治病,由于缺乏法律意识,便找来种子种在麦田里,准备给妻子治病。目前,犯罪嫌疑人严某祥已被依法予以刑事拘留。 安化公安铲除毒品原植物罂粟余株 4月中旬,安化县公安局乐安派出所民警发现辖区团云村夏家村民组有人种植罂粟,部分已经开花。 随即展开调查,民警了解到村民夏某有很大嫌疑,将夏某抓获审讯,在派出所,夏某交待:自己一身病痛,听人说吃点罂粟可以止痛,便在自家的一块地里种植了罂粟。 截止4月20日,民警将余株毒品原植物罂粟全部铲除。目前,夏某已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仍在进一步办理中。 朝阳公安铲除毒品原植物罂粟余株 5月8日,朝阳公安通过巡查,发现谢林港中山村村民卜某家的菜地里,种植有百余株疑似罂粟的植物,经分局禁毒大队民警进一步实地勘验,确认为罂粟。目前,卜某因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被警方行政处罚。 相关链接:私自种植罂粟违法!我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规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 (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 (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 有前款第一项行为,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从上面案件可以看出,犯案人大多由于缺少法律知识,因为病痛才种植罂粟。但这都不能成为违法的理由,所以大家应该提高法律意识。罂粟花美丽,还是不惹为好!来源:益阳公安发布 赞赏 长按辽宁白癜风医院北京哪家白癜风医院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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