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点击↑上方"天天益阳"订阅下期 近日,百岁老人石某安以一纸长达四页的手写诉状,将沅江市某街道办事处起诉至桃江法院。在收到其诉状后,承办法官考虑到,原告及其代理人(原告之子)年龄大,行动不便,便决定组成合议庭前往沅江市人民法院巡回审理此案。 桃江法院法官当庭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经审理查明,年7月19日,石某安与被告沅江市某街道办事处签订了一份《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双方约定拆除石某安位于沅江市新中路中联重科附近的房屋及附属物,由该街道办事处给其安置50平米左右的廉租房,若六个月内未搬进廉租房便每月支付给石某安元补偿款。虽然协议至今已长达12年,被告却并未为原告安置50平米左右的廉租房,房租补偿款也仅仅支付了元。 庭审过程中,合议庭充分听取了双方的诉辩意见后,当庭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并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由被告向原告一次性支付从签订协议后至今年六月份的房屋租金补偿款,以后每月按月支付。庭审后,原告委托代理人黄某矛颤抖的握住承办法官的手表示,十二年来他通过多种途径主张权利都未解决,感谢人民法院。(来源:桃江县人民法院) 点击:世界最出色卧底,竟成黑帮二当家 点击:漠北兵王返乡,当地黑帮闻风丧胆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yiyangzx.com/yysdl/6863.html |